根據《教育部關于印發〈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工作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教學〔2006〕14号)、《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規範和加強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20〕12号)和河北省教育考試院文件精神以及《bv伟德软件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實施辦法》(校政字〔2021〕3号),為做好我院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工作(以下簡稱“推免工作”),促進我院“推免工作”的規範化、科學化和制度化,經我院黨政聯席會研究,結合我院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一、基本原則
堅持德智體美勞全面衡量,以德為先,把學生思想品德考核作為推免生遴選的重要内容和錄取的重要依據。堅持公平、公開、公正,擇優推薦,确保質量。在對學生平時學習和科研能力綜合測評的基礎上,突出對學生創新意識、創新能力和專業能力傾向的考查。
二、組織機構
(一)推免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段洪波
副組長:楊文傑、馬 輝
成 員:于豔芳、孔維偉、李 穎、沈占波、陳永昶、楊秀丹
趙俊玲
秘 書:王 柳
(二)推免工作監督小組
組 長:馬 輝
成 員:張雅文 楊國慶
三、推薦條件
(一)學生須是納入國家普通本科招生計劃錄取的應屆畢業生。
(二)擁護中國共産黨的領導,具有高尚的愛國主義情操和集體主義精神,社會主義信念堅定,社會責任感強,遵紀守法,積極向上。
(三)身心健康,身體狀況達到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标準(2014年修訂)及格及以上。
(四)勤奮學習,刻苦鑽研,成績優秀;學術研究興趣濃厚,有較強的創新意識、創新能力和專業能力傾向。
(五)誠實守信,品行端正,無任何考試作弊和剽竊他人學術成果記錄,無任何違法違紀和受處分記錄。
(六)前三學年的全部必修課成績達到及格及以上且為一次性取得。
(七)全國大學英語六級考試成績425分(含)以上,(對于未通過英語六級考試的學生,托福90分(含)以上,或雅思6.5分(含)以上,),或在A類期刊及以上期刊以獨立作者或第一作者發表與專業相關的科研論文。
(八)綜合測評排名在學校劃定的遴選範圍之内。
(九)具有特殊學術專長或突出培養潛質,或參加國際組織實習的,同等條件下可優先推薦。
四、直接推免
(一)在校服兵役期間榮立二等功及以上的學生,符合研究生報名條件的,可免試(指初試)攻讀碩士研究生(《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高校學生參軍入伍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15〕3号)),占全校指标,直接推免。
(二)在校服兵役期間榮立三等功的學生,平均學分績點在本專業排名前50%,符合研究生報名條件的,可免試(指初試)攻讀碩士研究生,占全校指标,直接推免。
(三)參加學校認定的A類競賽,獲得國家級一等獎(金獎)及以上獎勵,在獲獎團隊中排名第一(僅限一人)的學生,經本人申請,學校推免工作領導小組審核通過,符合研究生報名條件的,可免試(指初試)攻讀碩士研究生,占全校指标,直接推免。
五、遴選範圍劃定和名額分配
推薦免試研究生進行學生的綜合成績測評排名,排名在同專業内進行,遴選範圍控制在本專業綜合測評成績20%以内。
學院推免工作小組根據學校的《實施辦法》和當年學校的具體推薦名額分配情況,在各專業實施推薦名額分配。
學院各專業負責所分配名額的落實,如某些專業分配的名額未能有效使用,學院推免工作小組将根據學校的規定對下年度的分配名額進行調整。
六、推免工作程序
(一)制定推免工作細則
學院根據學校相關文件制定本學院推免工作細則,做好推免的宣傳宣講工作,闡明推免的意義與條件,确保推免工作公平、公正、公開。
(二)公布申報資格
1.學院按照學校綜合測評指标體系,對遴選範圍内的學生進行綜合測評排名,排名在同專業内進行。
2.學院嚴格按照綜合測評排名情況在專業内從高到低依次确定具有推免資格的學生名單。符合條件的學生向學院提交相應的支撐材料。
3.根據《關于印發〈bv伟德软件協同育人試點班管理辦法〉的通知》校教字〔2016〕9号文件精神,注冊會計師方向班屬于拔尖創新人才培養試點班,如果學校有增加的指标,優先分配注冊會計師方向班。注冊會計師方向班單獨排名。
(三)學院确定拟推薦名單并公示
學院認真審核學生相關材料,在綜合測評的基礎上,根據學生綜合測評成績排名以及學院推免生名額确定學院拟推薦名單,在顯著位置公示3天無異議後,學院向教務處上報本院推免工作細則、公示情況表、拟推薦名單紙質材料和電子版材料。所有上報材料須由學院推免工作小組負責人和具體實施人員簽字确認。
(四)學校确定推薦名單
1.教務處對學院推免材料進行彙總,呈交學校推免工作領導小組複審,由學校推免工作領導小組确定具有推免資格的學生名單。
2.具有推免資格的學生持《XXXX年推免研究生成績綜合測評排名證明一覽表》,到教務處辦理審核、蓋章手續,并與接收單位聯系接收事宜。
(五)公示及信息上報
1.學校将審定的名單在校園網上進行公示,接受師生監督,公示期根據上級要求确定。對有異議的學生,要查明情況,公布處理結果。
2.公示無異議,教務處向研究生院移交全校推免生推薦名單彙總表及電子版數據。研究生院負責将推薦辦法以及推免生名單上傳教育部“全國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信息公開暨管理服務系統”(以下簡稱“推免服務系統”,網址:http://yz.chsi.com.cn/tm),報河北省教育考試院進行政策審核,并按要求向教育部備案。
3.列入學校推薦公示名單的推免生,須通過教育部“推免服務系統”辦理注冊、報名、交費等手續(具體步驟和要求詳見該系統網站)。未按要求在規定時間内辦理注冊、報名、交費等手續的,按自動放棄處理。
七、綜合測評成績計算方法
綜合測評成績由前三學年(五年制專業按前四學年計算)的平均學分績點和創新實踐能力加分兩部分組成,計算公式為:
綜合測評成績=平均學分績點×90%+創新實踐能力加分×10%
1.排名在同專業内進行。
2.綜合測評成績相同的,按照前三學年必修課的平均學分績點排序;如果前三學年必修課的平均學分績點相同,按照創新實踐能力加分排序;如果創新實踐能力加分相同,按照學生發表專業學術論文加分排序;如果學生發表專業學術論文加分相同,按照承擔科研項目加分排序。如果學生沒有專業學術論文,沒有承擔科研項目,按照各類學術、科技、技能競賽等級(A、B、C級)排序。
說明:
(1)創新實踐能力加分旨在鼓勵本科生在努力學好專業知識的前提下,通過參加各類競賽、科研工作等創新實踐能力訓練,全面提高自身綜合素質;
(2)創新實踐能力加分限定在與專業相關的項目,項目範圍和加分規則詳見附表;
(3)平均學分績點的課程統計範圍為必修課;
(4)在校服兵役學生,在綜合測評成績基礎上加分,加分後等同一般學生在專業内排名(加分分值:普通服兵役在校生加0.2分;在普通服兵役加分基礎上,被評為“優秀士兵”的學生每次另加0.1分,榮立三等功但未能直接推免的學生另加0.2分)。
(5)各類學術、科技、技能競賽獲獎加分以獲獎證書上的排名先後順序依次遞減。
(6)各類公開發表專業學術論文加分排名按照出版刊物作者排序順序認定。
(7)科研項目(含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項目和科研課題)加分排名,如果已經結項,則以項目結項書排名為準;如果項目在研,則以項目立項申請書(注:相關部門備案立項書)排名為準。
(8)不能确定級别的行業内的相關競賽,由系裡出具推薦意見,學院黨政聯席會最終決定。
(9)相關的材料認定截止日期均為當年8月31日(含)。
八、學術專長認定
(一)推免生學術專長原則上僅限學生本科階段在核心期刊及以上類别刊物以獨立作者或第一作者發表的與學業相關的科研論文;作為主力成員參加與學業相關的國内權威科研競賽(全國賽)并獲得三等獎以上獎勵(國際賽事參照執行,但不得低于國内賽事相關要求)。
學生與直系親屬或學曆、職稱、職務明顯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競賽獎項等僅作為參考,不納入學生本人推免遴選綜合評價成績計算體系,同等條件下可優先考慮。
(二)學院成立專家審核小組,其成員應具有相關學科副教授以上職稱,一般不少于5人。專家審核小組可會同本研究領域權威專家、相關期刊雜志單位或賽事主辦單位等,對申請推免資格學生的科研創新成果、論文、競賽獲獎獎項及内容進行審核鑒定。
學院組織相關學生在一定範圍内進行公開答辯。對學生提交的多篇科研成果實行代表作評價,評價重點聚焦到創新質量和個人貢獻。專家審核小組及每位成員都要給出明确審核鑒定意見并簽字存檔。答辯過程要做好書面記錄,并且全程錄音錄像。
(三)通過審核鑒定和答辯的學生特殊學術專長,應公開公示。未通過審核鑒定或答辯的,不得納入推免遴選綜合評價成績計算體系。
(四)符合直接推免條件的學術專長學生應報學校推免工作領導小組會議審議,審議通過後在學校網站予以公示。
(五)在推免過程中弄虛作假,有論文抄襲、虛報獲獎或科研成果等學術不端行為,或者有其他嚴重影響推免過程和結果公平公正行為的學生,一經查實,學校将取消其推免資格。
九、推免工作回避制度
(一)我校教職工特别是領導幹部子女在本校參加推免時,應嚴格執行回避制度,并強化制度執行,紮緊制度籠子。确保推免工作公開、公正、透明,嚴防不正之風對推免工作的幹擾。
(二)推免相關工作人員有直系親屬參加我校推免的,應主動向本學院推免工作領導小組申請回避,學院推免工作領導小組應将回避人員名單報學校推免工作領導小組備案。
推免相關工作人員有非直系親屬參加我院推免的,應主動向本學院推免工作領導小組報備,學院推免工作領導小組應将報備人員名單報學校推免工作領導小組備案。
(三)我校教職工特别是領導幹部子女、親屬在本校參加推免時,學生本人應主動向本學院推免工作領導小組報備,學院推免工作領導小組應将報備學生名單報學校推免工作領導小組備案。
(四)對于未按規定報備回避關系的推免相關工作人員,學院将依規依紀嚴肅處理;對于未按規定報備回避關系且影響推免過程和結果公平公正的學生,将取消其推免資格。
十、其他事宜
(一)經河北省教育考試院審核批準的推免生,不得參加當年碩士研究生其他考試方式的報名和考試,一經發現,學校将取消其推免錄取資格。
(二)經河北省教育考試院審核批準的推免生,需與學校簽訂誠信保證書,承諾不放棄推免研究生資格。學生如因非不可抗力因素放棄研究生入學資格,須寫明情況放入該生個人檔案。
(三)具備推免資格的學生,可通過“推免服務系統”查詢研究生招生單位招收推免生的章程和專業目錄,填寫報考志願,接收并确認招生單位的複試及待錄取通知。
(四)充分尊重推免生自主選擇接收院校的權利,鼓勵具備推免生資格的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報考我校碩士研究生和直博生。
(五)研究生支教團推免條件原則上與普通類推免生一緻,招募選拔工作參照《bv伟德软件研究生支教團管理辦法》執行,由學院團委負責組織實施。
(六)學院組成專家審核小組對學生發表的論文及專利等學術成果進行嚴格審查,組織學生答辯并公示,對在申請推免生過程中弄虛作假的學生,一經發現,立即取消推免生資格,并按照學生管理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十一、本辦法由學院推免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十二、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執行。
十三、附件:bv伟德软件學生創新實踐能力加分表
bv伟德软件
2021年4月29日